台湾历史(台湾的历史和地理课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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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6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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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台湾历史,台湾的历史和地理课本?
讲的啊,只是和我们大不一样。
比如历史上他们是按照反共史观和三民主义来讲,立场是和我们对立的,比如我们讲的解放战争他们讲是戡乱救国战争。地理上是按照当时他们迁台时(1919年)来讲的,比如他们所谓的大陆还包括外蒙地区,东北划分为九省,北京还称为北平,所谓的法定首都还是南京等等2. 搜集有关台湾的民间传说50个字?
台湾的民间传说:
1、皇帝微行传说
云林县口湖乡之沿海,盛传乾隆君游台湾,嘉义县、台南县之嘉南平野,又传嘉庆君游台湾等传说,地方父老,言之凿凿。按我国东南、华南沿海,向有明正德帝微行之传说。
江浙之“梅龙镇”、福建之“正德帝吃鸡”等便是。台湾之乾隆、嘉庆微行传说,皆以大陆上明正德帝微行传说为原型,加上本地之历史条件而成。前者当为后者之翻版而已。
2、地道传说
基隆市首屈一指之名胜仙洞,除洞内供祀观世音菩萨之外,留有许多清同治年间之石碣,具有神秘之感。民间传说,洞里往昔住有神仙,又传,此洞有一地道,直通淡水港。
台南市最著名之古迹,乃是明末荷兰人所筑热兰遮城(又称红毛成、赤嵌城、台湾城)和普罗民遮城(又称赤嵌楼)。两城相距四公里,相传有一海底地道相通。世界上之各民族,都流传有此类地道传说。
3、神仙传说
台北市北投区复兴岗东方之圆仔汤岭,绝顶有一小湖。相传,古时住有一位神仙。此仙意欲招来一老实人为其徒弟,便化装为一卖汤圆之老翁,立于岭顶叫卖,谓吃一碗两文钱,吃两碗则仅需一文钱。
大多数之路人皆争先恐后地前往,付了一文钱而吃两碗汤圆。后有一年轻人见了此一情形,颇觉不公平,便付了两文钱,吃了一碗。卖汤圆之老翁,于是便现出其神仙之原形,告诉这青年其本意,赞其老实而收之为徒弟。
传说中此神仙之汤圆是用岭上之泥土搓成的,因此,岭上呈现一土坑,经天雨积水,遂成前述之小湖。此一传说,当是以湖北黄鹤楼之传说为其原型,略加修改,润饰而成的。
4、风水传说
台南县麻豆镇郭宅,称为本省现存最古住宅建筑之一。相传:在清康熙年间,麻豆某人得到地理师的指点,于一风水极佳之处建立房舍,顿成此地的首富。不久,该地理师成了瞎子,富翁感念其旧恩,便邀之住于其家中,并答应每餐供给他所喜吃之羊肉。
地理师在富翁家住了一阵子,彼此相安无事。某日,地理师于进餐时,发现满桌都是羊肉,便招呼其他人同食。但却无一人接受。后有一童工告之谓,当日之羊肉乃是一双失足跌落粪坑中而死的羊,富翁欺其眼瞎,将之烹煮而供他食用。地理师得知此事后,心中愤然。
数日后,便告诉富翁说,其门前之池塘,有害风水,劝富翁将之改为果园,富翁不知此为地理师报复的行为而听从了他的劝告。自此,该家族便接二连三地遭遇不幸,而逐渐没落。此为一具有典型性的风水传说。
5、足迹传说
台北市景美区之景美山,山顶有一仙迹岩,大岩石上,有一大足印。相传为古时一神仙下到此处之足迹。近年在岩下,建了一庙,供祀吕洞宾,称为仙迹岩仙公庙。
此种足迹传说,在大陆各省到处皆有。就福建而言,省城福州郊外之鼓山,有一罗汉台,大岩石上有二、三足迹,相传为古时十八罗汉来游鼓山之踪迹。
3. 台湾历史上的三次分裂?
第一次是荷兰人,其有郑成功收复。
第二次是甲午中日战争被日本通过《马关条约》割去,后经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收回,第三次是在渡江战役国民党失败后逃亡台湾。
4. 台湾的少数民族只有高山族吗?
这个问题有一点复杂。
对于大陆来说,似乎是的,但是对于台湾来说,显然不是,他们很可能根本不知道高山族是什么。
其实,“高山族”这个词是大陆对台湾地区少数民族的统称,很多台湾人可能并不知道大陆这样称呼他们,他们对当地的少数民族有另一个称呼——原住民。所谓原住民是相对于移民而言的,移民在台湾被称作“外省人”,从清末到解放初,或是因为经商、或是因为避难,或是因为各种政治原因,一直有大陆人往台湾迁移,这些人也就是台湾本土居民口中的“外省人”。
那么,台湾人口中的“原住民”就是我们所说的“高山族”吗?
也不尽然,某种意义上将,高山族只是原住民的一部分。
所谓“高山族”,顾名思义,也就是居住在高山上的族群。众所周知,台湾中部和东部多山,在这些山区居住的人就是我们口中的高山族。那么,在“高山族”这个笼统的名称之下,又包含多少个少数族群呢?
1954年,台湾当局就将“山胞”划分为九个民族:赛夏、布农,泰雅、曹、鲁凯、排湾、阿美、雅美、卑南,也就是“高山九族”。后来,又从这九个民族之中分出了几个新的民族,也有几个民族变换了名字,不过,最初的“高山九族”至今仍然是高山族的主体。
那么,居住在台湾西部平地上的原住民叫做什么呢?
他们被称为平埔族,这个名字也是相当形象,“在平坦的地方生活的族群”。因为这些人长期生活在台湾西部——也就是靠近大陆的那一侧,所以,他们一直跟大陆联系的比较密切,可以说汉化程度比较深,以至于解放初期,国民党退往台湾以后,直接将这部分台湾原住民当做汉人。
与汉人打了数百年交道以后,平埔族的风俗习惯、民族语言早就无可考据,所以,这些原住民的划分就比较模糊、比较笼统了,如今,虽然有几个族群被更细致的划分成少数民族,但是,因为依据难寻,官方对于平埔族的分类还处在混乱的状态,有关于此的争论仍然在继续。
参考文献:
郝时远:《当代台湾的“原住民”与民族问题》,《民族研究》,2003年第3期。
陈国强:《台湾少数民族的形成与名称》,《民族研究》,1996年第3期。
5. 历史上郑成功是否在台湾组建了黑人部队?
郑成功有黑人部队?
事实上还真有!不过不是郑成功组建的,是他从父亲郑芝龙那里“拉”过来的。
最开始的黑人是随西方殖民者而来的。而这些黑人有两种来源:一是被贩卖而来的黑奴;二是受西方殖民者的鼓惑,出于宗教热情来华进行冒险活动的黑人。
相当一部分黑人曾在西班牙、葡萄牙以及荷兰军队中当兵,是殖民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例如,在1622年,葡萄牙和荷兰争夺澳门的战争中,黑人对战斗的胜利起着决定性的作用,来自非洲的黑人们甚至成了葡萄牙驻扎澳门的主力军。
当时中国人对黑人印象是忠勇善战,明人的史籍中就记载了黑人“善斗”,黑人士兵的战斗力很强,打起战来跟不要命一样,奋不顾身一往直前。而且因为肤色原因,配合黑人较为彪悍的体格,显得更具有威慑力。
虽然黑人在澳门等地的社会中担当了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工作,不过地位却不高,许多黑人因不满遭受奴役的现状,就纷纷逃离虎口,寻找新的生活,到1647年,从澳门逃跑的黑人已经超过了200人。
其中,有不少黑人跑到了南明势力地区,他们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为葡萄牙人干活,愿意为南明皇帝效力。当时东南沿海一带的许多势力中,都不乏黑人士兵的存在。
长得剽悍的黑人士兵,也引起了海盗郑芝龙的注意,郑芝龙就利用各种方法,收编了一支有300多人的黑人雇佣军。
这些黑人雇佣兵都是基督教徒,对郑氏父子忠心耿耿,深得郑氏父子的信任。
当时郑芝龙的军队中还有日本人、白人组成的部队,和他们相比,黑人部队的军饷虽低,但却更加忠实可靠,而且郑芝龙军中的黑人还擅长铸造和使用火铳,为郑氏集团提供了武器以及后勤保障。
西方人撰写的《在华方济各会会志》中就有关郑氏集团黑人部队的描述:“这些黑人是郑芝龙从澳门和其它地方弄来的”、“他们的头领叫路易斯·德·玛托斯,是一个聪明、理智的黑人”、“他(郑芝龙)手下一直有大量从澳门弄过来的棕褐色基督徒为其效劳,他们有自己的连队,是优秀的铳手(火枪手),他最信任他们,用他们护身、充兵役。”
郑芝龙对黑人雇佣军十分重视,对他们也比较宽容。例如,有一次,黑人士兵通宵达旦地庆祝耶稣升天节,黎明时还鸣号放枪,巨大的声响让郑芝龙大吃一惊,以为是遭受到敌人的进攻。后来当郑芝龙得知原因后,不仅没有责罚他们,还下令赏赐大量的酒水、糕点、银子作为白天继续庆祝的费用。
清兵攻入福建后,郑芝龙向清朝投降,但郑芝龙的儿子郑成功却誓死不愿意投降,便直接拉起队伍走了,继续从事反清大业,而郑成功所拉走的军队中,赫然就有这支黑人雇佣军(黑人洋枪队)。
我们都知道郑成功是民族英雄,主要是他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里夺回了台湾。而这支黑人雇佣军也参加了前线的战斗,他们依旧是一如既往的勇猛。这支黑人雇佣军,说是郑成功手里的一支奇兵丝毫不为过。
事实上,太平天国也用过黑人。
因为太平天国是拜上帝教起家,对外国人并不排斥,太平天国中有着数量可观的黑人,只是这些黑人没有单独成军,而是分散在太平军各处,可能是不太信任黑人或者是便于管理。太平天国失败之后,黑人们也不知所踪,或许是战死,或许是被清廷遣散了吧。
6. 原政府欠下的外债新政府有义务还吗?
这个我记得我在国际法中还真的学到了,哈哈,不过有点忘了系统是怎么说的。
好像是如果原来的政府,是法定的政府,而且不是恶意举债,是投资于民生啊,不是投资于战争的那种外债,好像是要还的。
但是如果政府是看快完蛋了,然后恶意举债,到处跟别的国家欠债,或者为了打击反政府武装,这个,我想就算要还,也没有人会还吧?
不过说是那样说,一般来说新政府很少会还旧政府的债,人家就是不认这个债,你又能怎么样?是吧~我们新中国成立之前,估计也是欠了很多外债的,国民党当时肯定欠了美国很多外债,可是也没听说我们要还债啊~
如果说要还债的,估计就是有利益关系,比如需要外国承认新成立的政府,然后欠的债又不多,那肯定采取能拉拢就拉拢的手段,用钱解决的事情就不算个事儿,这个在人与人之间行得通,在国家与国家之间一样行得通的。
如果单纯从理论上来说,其实原来政府以国家的名义去欠的钱,你新政府既然接手了原来的政府,那你也应承担责任的。
就跟民法上的继承差不多。
你继承了被继承人的财产,那相应的,义务也得继承啊。
不过国家肯定不像个人那么简单了,因素相对会比较复杂点。
还是看承认的利益够不够大,如果不够,自己又够狠,肯定不承认,如果利益够大,自己又不够狠,那肯定得承认啊,总之,强大才是一切的根本啊~
7. 哪个最有钱?
香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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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台湾历史,台湾的历史和地理课本?
讲的啊,只是和我们大不一样。
比如历史上他们是按照反共史观和三民主义来讲,立场是和我们对立的,比如我们讲的解放战争他们讲是戡乱救国战争。地理上是按照当时他们迁台时(1919年)来讲的,比如他们所谓的大陆还包括外蒙地区,东北划分为九省,北京还称为北平,所谓的法定首都还是南京等等2. 搜集有关台湾的民间传说50个字?
台湾的民间传说:
1、皇帝微行传说
云林县口湖乡之沿海,盛传乾隆君游台湾,嘉义县、台南县之嘉南平野,又传嘉庆君游台湾等传说,地方父老,言之凿凿。按我国东南、华南沿海,向有明正德帝微行之传说。
江浙之“梅龙镇”、福建之“正德帝吃鸡”等便是。台湾之乾隆、嘉庆微行传说,皆以大陆上明正德帝微行传说为原型,加上本地之历史条件而成。前者当为后者之翻版而已。
2、地道传说
基隆市首屈一指之名胜仙洞,除洞内供祀观世音菩萨之外,留有许多清同治年间之石碣,具有神秘之感。民间传说,洞里往昔住有神仙,又传,此洞有一地道,直通淡水港。
台南市最著名之古迹,乃是明末荷兰人所筑热兰遮城(又称红毛成、赤嵌城、台湾城)和普罗民遮城(又称赤嵌楼)。两城相距四公里,相传有一海底地道相通。世界上之各民族,都流传有此类地道传说。
3、神仙传说
台北市北投区复兴岗东方之圆仔汤岭,绝顶有一小湖。相传,古时住有一位神仙。此仙意欲招来一老实人为其徒弟,便化装为一卖汤圆之老翁,立于岭顶叫卖,谓吃一碗两文钱,吃两碗则仅需一文钱。
大多数之路人皆争先恐后地前往,付了一文钱而吃两碗汤圆。后有一年轻人见了此一情形,颇觉不公平,便付了两文钱,吃了一碗。卖汤圆之老翁,于是便现出其神仙之原形,告诉这青年其本意,赞其老实而收之为徒弟。
传说中此神仙之汤圆是用岭上之泥土搓成的,因此,岭上呈现一土坑,经天雨积水,遂成前述之小湖。此一传说,当是以湖北黄鹤楼之传说为其原型,略加修改,润饰而成的。
4、风水传说
台南县麻豆镇郭宅,称为本省现存最古住宅建筑之一。相传:在清康熙年间,麻豆某人得到地理师的指点,于一风水极佳之处建立房舍,顿成此地的首富。不久,该地理师成了瞎子,富翁感念其旧恩,便邀之住于其家中,并答应每餐供给他所喜吃之羊肉。
地理师在富翁家住了一阵子,彼此相安无事。某日,地理师于进餐时,发现满桌都是羊肉,便招呼其他人同食。但却无一人接受。后有一童工告之谓,当日之羊肉乃是一双失足跌落粪坑中而死的羊,富翁欺其眼瞎,将之烹煮而供他食用。地理师得知此事后,心中愤然。
数日后,便告诉富翁说,其门前之池塘,有害风水,劝富翁将之改为果园,富翁不知此为地理师报复的行为而听从了他的劝告。自此,该家族便接二连三地遭遇不幸,而逐渐没落。此为一具有典型性的风水传说。
5、足迹传说
台北市景美区之景美山,山顶有一仙迹岩,大岩石上,有一大足印。相传为古时一神仙下到此处之足迹。近年在岩下,建了一庙,供祀吕洞宾,称为仙迹岩仙公庙。
此种足迹传说,在大陆各省到处皆有。就福建而言,省城福州郊外之鼓山,有一罗汉台,大岩石上有二、三足迹,相传为古时十八罗汉来游鼓山之踪迹。
3. 台湾历史上的三次分裂?
第一次是荷兰人,其有郑成功收复。
第二次是甲午中日战争被日本通过《马关条约》割去,后经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收回,第三次是在渡江战役国民党失败后逃亡台湾。
4. 台湾的少数民族只有高山族吗?
这个问题有一点复杂。
对于大陆来说,似乎是的,但是对于台湾来说,显然不是,他们很可能根本不知道高山族是什么。
其实,“高山族”这个词是大陆对台湾地区少数民族的统称,很多台湾人可能并不知道大陆这样称呼他们,他们对当地的少数民族有另一个称呼——原住民。所谓原住民是相对于移民而言的,移民在台湾被称作“外省人”,从清末到解放初,或是因为经商、或是因为避难,或是因为各种政治原因,一直有大陆人往台湾迁移,这些人也就是台湾本土居民口中的“外省人”。
那么,台湾人口中的“原住民”就是我们所说的“高山族”吗?
也不尽然,某种意义上将,高山族只是原住民的一部分。
所谓“高山族”,顾名思义,也就是居住在高山上的族群。众所周知,台湾中部和东部多山,在这些山区居住的人就是我们口中的高山族。那么,在“高山族”这个笼统的名称之下,又包含多少个少数族群呢?
1954年,台湾当局就将“山胞”划分为九个民族:赛夏、布农,泰雅、曹、鲁凯、排湾、阿美、雅美、卑南,也就是“高山九族”。后来,又从这九个民族之中分出了几个新的民族,也有几个民族变换了名字,不过,最初的“高山九族”至今仍然是高山族的主体。
那么,居住在台湾西部平地上的原住民叫做什么呢?
他们被称为平埔族,这个名字也是相当形象,“在平坦的地方生活的族群”。因为这些人长期生活在台湾西部——也就是靠近大陆的那一侧,所以,他们一直跟大陆联系的比较密切,可以说汉化程度比较深,以至于解放初期,国民党退往台湾以后,直接将这部分台湾原住民当做汉人。
与汉人打了数百年交道以后,平埔族的风俗习惯、民族语言早就无可考据,所以,这些原住民的划分就比较模糊、比较笼统了,如今,虽然有几个族群被更细致的划分成少数民族,但是,因为依据难寻,官方对于平埔族的分类还处在混乱的状态,有关于此的争论仍然在继续。
参考文献:
郝时远:《当代台湾的“原住民”与民族问题》,《民族研究》,2003年第3期。
陈国强:《台湾少数民族的形成与名称》,《民族研究》,1996年第3期。
5. 历史上郑成功是否在台湾组建了黑人部队?
郑成功有黑人部队?
事实上还真有!不过不是郑成功组建的,是他从父亲郑芝龙那里“拉”过来的。
最开始的黑人是随西方殖民者而来的。而这些黑人有两种来源:一是被贩卖而来的黑奴;二是受西方殖民者的鼓惑,出于宗教热情来华进行冒险活动的黑人。
相当一部分黑人曾在西班牙、葡萄牙以及荷兰军队中当兵,是殖民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例如,在1622年,葡萄牙和荷兰争夺澳门的战争中,黑人对战斗的胜利起着决定性的作用,来自非洲的黑人们甚至成了葡萄牙驻扎澳门的主力军。
当时中国人对黑人印象是忠勇善战,明人的史籍中就记载了黑人“善斗”,黑人士兵的战斗力很强,打起战来跟不要命一样,奋不顾身一往直前。而且因为肤色原因,配合黑人较为彪悍的体格,显得更具有威慑力。
虽然黑人在澳门等地的社会中担当了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工作,不过地位却不高,许多黑人因不满遭受奴役的现状,就纷纷逃离虎口,寻找新的生活,到1647年,从澳门逃跑的黑人已经超过了200人。
其中,有不少黑人跑到了南明势力地区,他们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为葡萄牙人干活,愿意为南明皇帝效力。当时东南沿海一带的许多势力中,都不乏黑人士兵的存在。
长得剽悍的黑人士兵,也引起了海盗郑芝龙的注意,郑芝龙就利用各种方法,收编了一支有300多人的黑人雇佣军。
这些黑人雇佣兵都是基督教徒,对郑氏父子忠心耿耿,深得郑氏父子的信任。
当时郑芝龙的军队中还有日本人、白人组成的部队,和他们相比,黑人部队的军饷虽低,但却更加忠实可靠,而且郑芝龙军中的黑人还擅长铸造和使用火铳,为郑氏集团提供了武器以及后勤保障。
西方人撰写的《在华方济各会会志》中就有关郑氏集团黑人部队的描述:“这些黑人是郑芝龙从澳门和其它地方弄来的”、“他们的头领叫路易斯·德·玛托斯,是一个聪明、理智的黑人”、“他(郑芝龙)手下一直有大量从澳门弄过来的棕褐色基督徒为其效劳,他们有自己的连队,是优秀的铳手(火枪手),他最信任他们,用他们护身、充兵役。”
郑芝龙对黑人雇佣军十分重视,对他们也比较宽容。例如,有一次,黑人士兵通宵达旦地庆祝耶稣升天节,黎明时还鸣号放枪,巨大的声响让郑芝龙大吃一惊,以为是遭受到敌人的进攻。后来当郑芝龙得知原因后,不仅没有责罚他们,还下令赏赐大量的酒水、糕点、银子作为白天继续庆祝的费用。
清兵攻入福建后,郑芝龙向清朝投降,但郑芝龙的儿子郑成功却誓死不愿意投降,便直接拉起队伍走了,继续从事反清大业,而郑成功所拉走的军队中,赫然就有这支黑人雇佣军(黑人洋枪队)。
我们都知道郑成功是民族英雄,主要是他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里夺回了台湾。而这支黑人雇佣军也参加了前线的战斗,他们依旧是一如既往的勇猛。这支黑人雇佣军,说是郑成功手里的一支奇兵丝毫不为过。
事实上,太平天国也用过黑人。
因为太平天国是拜上帝教起家,对外国人并不排斥,太平天国中有着数量可观的黑人,只是这些黑人没有单独成军,而是分散在太平军各处,可能是不太信任黑人或者是便于管理。太平天国失败之后,黑人们也不知所踪,或许是战死,或许是被清廷遣散了吧。
6. 原政府欠下的外债新政府有义务还吗?
这个我记得我在国际法中还真的学到了,哈哈,不过有点忘了系统是怎么说的。
好像是如果原来的政府,是法定的政府,而且不是恶意举债,是投资于民生啊,不是投资于战争的那种外债,好像是要还的。
但是如果政府是看快完蛋了,然后恶意举债,到处跟别的国家欠债,或者为了打击反政府武装,这个,我想就算要还,也没有人会还吧?
不过说是那样说,一般来说新政府很少会还旧政府的债,人家就是不认这个债,你又能怎么样?是吧~我们新中国成立之前,估计也是欠了很多外债的,国民党当时肯定欠了美国很多外债,可是也没听说我们要还债啊~
如果说要还债的,估计就是有利益关系,比如需要外国承认新成立的政府,然后欠的债又不多,那肯定采取能拉拢就拉拢的手段,用钱解决的事情就不算个事儿,这个在人与人之间行得通,在国家与国家之间一样行得通的。
如果单纯从理论上来说,其实原来政府以国家的名义去欠的钱,你新政府既然接手了原来的政府,那你也应承担责任的。
就跟民法上的继承差不多。
你继承了被继承人的财产,那相应的,义务也得继承啊。
不过国家肯定不像个人那么简单了,因素相对会比较复杂点。
还是看承认的利益够不够大,如果不够,自己又够狠,肯定不承认,如果利益够大,自己又不够狠,那肯定得承认啊,总之,强大才是一切的根本啊~
7. 哪个最有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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